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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: 2010 年 09 月 10 日 星期五
 
关于开展第二届“江门市十大文明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 
2010-1-5 10:23:46

各市、区委宣传部、妇联、文明办,市直各有关单位:
    2010年是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。为隆重纪念这一节日,市委宣传部、市妇联、市文明办决定从2009年12月起至2010年3月在全市联合开展第二届“江门市十大文明家庭”评选活动,提高我市家庭成员素质,夯实社会细胞工程,把构建和谐江门的目标落到实处。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评选机构
    由市委宣传部、市妇联、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专家、学者组成评审小组,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。
    二、评选条件
    1、互相促进,共同发展。家庭成员认真学习并充分了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相关知识;男女两性家庭成员在教育、劳动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。
    2、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。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,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;维护社会公德,严格遵纪守法,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;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;积极参加各类家庭助廉教育活动,家庭成员守廉、助廉、倡廉意识强,廉洁奉公,不以权谋私。
    3、爱岗敬业、勤劳致富。家庭成员积极进取,勤于学习,努力工作,诚实守信。在城市,能够立足本职,在本岗位上有突出成绩,做出较大贡献;在农村,能够勤劳致富,是当地实用技术带头人、种养殖示范户,家庭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收入。
    4、家庭和睦、邻里融洽。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、民主平等、宽容谦让、互相尊重关爱;邻里之间相识相知,互帮互助,团结友善。
    5、为国教子,以德育人。家庭学习氛围浓厚,父母带头学习、言传身教,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,素质高;父母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,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,家庭环境良好,有利于未成年健康快乐成长。
    6、崇尚科学、倡导文明。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,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,文化生活丰富多彩;勤俭持家,科学理财,理性消费,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,环保意识强,自觉净化、绿化、美化生活环境。
    三、推荐方法
    1、推荐。请各市(区)妇联、市直机关妇工委主动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合作,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,分别上报2-3户江门市“十大文明家庭”候选名单,并对被推荐的家庭进行考察核实,提出意见,加盖公章后报江门市妇联。
    2、自荐。评选活动接受社会、家庭自荐。市妇联、文明办将委托参选家庭所属村(居)委会进行考察核实。
   四、评选步骤
    1、报送材料。各候选家庭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(一式三份,可从江门市妇联网
下载),并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,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交江门市妇联。
    2、公示。评审小组对人选材料进行核实,并在江门市妇联等网站刊登其主要事迹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并接受公众投票。
    3、评选。评审小组根据公众投票情况,召开评审小组会议确定候选家庭20名,前10名为第二届“江门市十大文明家庭”,其余获“江门市十大文明家庭”提名奖。
    4、表彰。2010年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将对获奖家庭进行表彰,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    五、活动要求
   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,认真部署,精心组织,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,认真挑选,严格把关,把优秀、文明、和谐的家庭典型推荐上来。
    附件:第二届江门市“十大文明家庭”候选家庭推荐表
    联 系 人:李 红  简泳瑜  
联系电话:3273363 3273378 3273377  E-mail:jmflzxb@126.com
地  址: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妇联组宣部
邮  编:529000

 

 

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      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
 


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 
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党派团体  评选  通知
江门市妇女联合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9年12月29日印发
(共印160份)

附件:第二届“江门市十大文明家庭”候选家庭推荐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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